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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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西安欧亚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对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文化传媒学院大二及以上统招本科在校注册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2024-2025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且成绩排名不低于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奖励标准
10000 元/学年·人。
四、名额分配
4名候选人、1名备选人。
五、评审程序
(一)民主评议初审(9月9日-9月12日)。由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申请,分院根据评审要求初审学生资料,组织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上报分院评审工作小组。
(二)分院审核公示(9月13日-9月25日)。分院评审工作小组复审学生条件的符合度及材料的真实性,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分院评审会,会上组织参评学生现场答辩,评审出分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评审结果在分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指导学生按照填写说明模板,登录学工系统正确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校级审批公示(9月26日-10月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分院报审材料,提交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六、提交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书(按照模板撰写后电子版打印)
(二)在校期间校级及以上所有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畅课2024-2025学年的成绩单截图
(四)论文发表及科研立项材料
(五)干部证明、实践活动和公益志愿服务证明材料
(六)大学英语四六级、小语种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四)、(五)、(六)材料有则交,无则不交
七、说明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材料接收时间:2025年9月11日11:00前
材料接收地点:南区教学楼A409各学业辅导员处
联系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86507
文化传媒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5年9月9日